“原来从中型水库取水审批需由市级部门审批,先由市水利部门出具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意见,再由市审批部门批复取水许可。‘市县同权’改革实施后,只要在县级审批部门就可以全部办完了,避免了我们市县来回跑的麻烦,为我们节省了不少时间,对我们常跑手续审批的企业来说,是件重大利好的事情。”五莲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臧家贵经理难掩内心的兴奋,激动地说。
取水许可审批事项是今年“市县同权”改革,首批直接下放市级权限审批事项。7月3日,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理了五莲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河西水厂从河西水库取水、小王疃水厂从小王疃水库取水许可审批。7月9日,组织专家完成两个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评审,出具技术审查意见。7月21日,收到修改后的水资源论证报告,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建设单位修改取水许可申请书并审查有关材料,到项目现场对水厂取水计量、节水、污水处理等措施落实情况审查后,批复、发放取水许可证。据测算,该事项审批扣除行政许可时间用时1.5天,办结时限较法定时限45天压缩97%,较承诺时限8天压缩81%,为“市县同权”改革深入推进取得了良好的开端,也拉开了五莲县“市县同权”改革序幕。
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在承接市级权限下放的同时,主动与市级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做好各类文件、档案资料等材料转交,确保顺利承接并实施。同时按照事项标准化原则,对承接“市县同权”事项进行再梳理、再优化,形成颗粒化清单、流程图、服务指南和业务手册,真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实现“就近办”。
据了解,按照“市县同权”改革要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直接下放、下放审核权、窗口前移等方式,将承担的130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市县同权”实施范围,在加快推进所承担市级权限下放的同时,加强对区县的承接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事项“市县同权”后办理环节、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的“只减不增”,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获得感。